台灣商務旅客持商務簽證前往荷蘭注意事項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The Netherlands Trade & Investment Office , NTIO) 與荷蘭外商投資局 (Netherlands Foreign Investment Agency, NFIA),欲慎重提醒所有前往荷蘭之台灣商務旅客,凡持有本辦事處或其他歐盟辦事處所核發之有效C-Type申根簽證,不得於荷蘭從事任何工作之行為,持有有效申根簽之商務旅客,僅限於參加商務會議,包含會議的前置準備與事後追蹤等商務行為。 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與荷蘭外商投資局欲警告所有前往荷蘭的商務旅客,荷蘭移民警察與荷蘭勞工局,針對持有申根簽證之台灣護照進入荷蘭的商務旅客已提高警覺,並會不定時造訪荷蘭分公司察訪。 If you would like to cite / reuse any content of NFIA Taiwan Website, it is required to ask for the permission of NFIA Taiwan office in advance. 如欲轉載或重覆使用本局網站之內容,必須事先取得荷蘭外商投資局台北辦事處之許可。 |
2008世界各國競爭力排名2008世界各國競爭力排名出爐,荷蘭排名第10,台灣則從2007年第18名躍升至第13名(資料來源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 Book)... 歐洲經貿在台辦事處(EETO)通知不同於以往係由政府當局在限制或禁止一化學品於市場銷售時,需擔負舉證該化學品有害之責,新的REACH(化學品之註冊、評估與許可制度提案)法規要求於歐盟市場製造、使用或從事化學品業務之企業,將其化學品投入商業使用前必須提出該化學品為安全無害之證明。 EETO特此提醒若欲取得註冊延期(2010年、2013年及2018年),則須把握預先註冊的截止期限─2008年12月1日。預先註冊並不具強制性,因此僅需簡易程序與有限資料即可完成辦理,且不需任何費用。 若企業未能於2008年12月1日提出預先註冊即無法享有註冊延期,故必須提出完整註冊方能於歐盟市場製造、使用或從事化學品業務。因此我們建議非歐盟籍的製造商,儘速查明其歐盟進口商是否已採取必要的申請措施。 您可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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